澳放松难民政策 无家可归可获准留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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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24日14:0:0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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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洲日报报道,澳洲联邦政府近日宣布难民政策有所改变,目前120名长期羁押的寻求避难者将或释放。这是政府放松严格难民政策的第一步。
据介绍,受此政策影响的包括那些难民身份申请被拒绝,但又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被送会本国的寻求避难者。
澳洲联邦政府解释,这只是一项暂缓政策,不适用于那些仍向法庭上诉的申请者。联邦政府同时坚称,强制性羁押政策不会改变,而且船民也仍将遭到遣返。
澳洲移民部长温斯端还正式公布了一项新的签证类别,THE REMOVAL BRIDGING VISA。获该签证者必须同意,一旦联邦政府认为他们已经可以回国,他们则必须回国,而且他们必须定时向移民局报告。
霍华德在谈到政策改变时表示:获批准的情况是,一个人不能被定为难民,换言之,经过所有的审查和裁决后发现此人不属于难民,但在实际情况中,此人不能被遣返回其所来自的国家。未来如有可能,政府仍将寻求遣返他们。
霍华德称:继续拘禁这些人是不合理的。政府希望让他们回到社会中,当他们可以被遣返回本国时,政府将把他们遣返回本国。当然,在任何阶段他们都不会被判定为难民。
他同时强调:这项变化意在改变强制性羁押政策,因为这项政策行之有效。霍华德目前尚不能透露受这项政策影响的难民何时获释。
据悉,澳洲内阁目前正在考虑对移民系统进行较广泛的改革,如引进更多技术移民,同意在某些地区定居的技术工人将更容易移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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