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机会--移民官的酌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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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23日16:47:24 解放日报--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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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移民法例,若想通过「独立移民」申请到加拿大定居,必须达到七十分才能获得通过,而面试机会,也只给予那些最少获得六十分的申请者。然而,在特别情况下,移民官可运用酌情权,批准那未合乎资格的个别申请。可是,移民官何时才运用其酌情权,则很难一概而论。倘若申请人寻求此机会,必须证明他能成功在加拿大建立的机会,是比所获的分数为高。
假如读者欲根据这规则申请移民,以下是一个藉得参考的个案。
较早前,一名当了二十多年警员的申请人,申请移民加国。纵使他在初步计算后,只获得五十八分,但仍然获得面试机会,这是少有的。因移民官考虑到他能提出证据-不但是他已向多伦多警队申请了工作,并且该警队是正在招募能说中文的警员。
所以,尽管「警员」在职业要求中,是未获任何分数,但基于「公平」理由,移民官给予申请人面试的机会,以核实其已提供的资料,并考虑是否运用移民官的酌情权,批准其移民申请。
可是,最终移民官也拒绝该警员的移民申请。她的理由是「警员」在加国是没有需求的;再者,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说服移民官,他在加国是已经获得工作安排。
在面试中,申请人只能提供由大多市警队发出的一封信,列明其未合乎其中一项申请最低要求,就是申请人必须是「公民」或「永久居民」。若他能合乎该项要求,可再接触警队招募处。
移民官认为该信并没有显示,申请人即使成为永久居民,便可获得工作。可是,申请人却要求移民官运用其酌情权,因他希望家人可获新生活,并且他知道加拿大政府是需要能说中文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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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PI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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