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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1签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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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月29日17:12:3 网易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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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向移民局的申请获准后,将发出I-797批准通知,申请材料全套副本将由美国全国签证中心寄往I-129表上指定的海外使领馆。申请人申请签证需要材料如下:
1. 0F-156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2.护照;
3. I-797批准通知原件;
4.照片;
5.如有随行眷属,则应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6.如果再婚,则应提交原有婚姻关系证明,如离婚证、配偶死亡证等;
7.其他说明申请人身份的备用文件,如职务证明信,名片等。
如果美国公司已成立一年以上,还需提交:
1.美国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包括财务收支表、资产平衡表等;
2.美国公司的最新税单,包括利润税、雇员薪资税等。
领事在审核签证申请时,考虑的重点在于申请人的中国母公司的经营状态况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在美国公司工作的能力。申请人的英语程度将不会影响签证的取得。在赴使馆面谈前,律师事务所可以依照客户要求,安排美国白人资深移民律师Mr. Hellwig赴中国培训并协助客户与领事馆之间的沟通,确保客户的签证面谈公平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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